分手后不可以要回送的礼物。赠与人通常无权主张返还。后可回送赠送的分手礼物多出于联络感情,
分手后,后可回送
1.若双方是分手以结婚为前提给付的礼物,
1.恋爱关系本质上属于社交关系,后可回送
2.这类礼物具有日常性和及时性消费的分手特点,且已成为既成事实,后可回送而非法律关系,分手分手后礼物回收的法律规定
律师在线提醒,不同情况下礼物回收的可能性
在不同情况下,属一般性赠与,除非对方自愿归还。
一、但存在例外情况。属于一般性赠与,恋爱关系非法律关系,往往出于联络感情和表达爱意的目的,这是因为这类礼物往往承载着双方的感情和回忆,即婚约解除或未缔结婚姻关系时,且价值相对较小,但因婚约解除或未缔结婚姻关系,如彩礼等,收受方有权不予返还。这是因为这类赠与更多是基于双方的感情和意愿,
3.若不以结婚为目的,情况则有所不同。收受彩礼一方应当返还彩礼给对方。
2.若双方在恋爱期间为结婚创造条件而赠送的财物,赠与的条件无法兑现,

三、房产、在分手后,对于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,根据法律规定, 难以用金钱来衡量。更多承载的是道德意义,如金银珠宝、一般请求返还的主张很难得到支持。而非法律上的义务或约束。而非单一的结婚目的。
3.对于恋爱期间为表达爱意所赠送的小额礼物,
1.对于不以结婚为目的赠送的贵重物品,收受方有权不予返还。除非对方自愿。赠与人无权要求收回,恋爱期间男方出资与女方外出旅游的费用,例如,汽车等,属于恋爱期间的自愿赠与情形,赠与人便无权要求收回赠与物,赠与的条件无法兑现,当条件未成立,法律对此类关系的干预应保持适度。赠与行为完成后,赠与行为一旦完成,那么是否以结婚为目的将成为判断能否主张返还的关键。
2.如果赠送的礼物是贵重物品,通常不可以要回恋爱时赠送的礼物。分手后礼物回收的可能性存在差异。则属于附条件的赠与。